锡林爱心公益协会理事会员制度
锡林爱心公益协会理事制度
锡林爱心公益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大会,理事会的职权是执行大会的决议;民主平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主任等职;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筹备召开理事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理事的吸收或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领导本协会各理事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为有效加强对协会工作的领导,根据《锡林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和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理事制度。
一、按照《锡林爱心公益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本协会业务规定本团体领导,不可兼任社会上具有类似业务范围团体领导职务,一经发现经全体协会领导研究通过后决定宣布免其职务。
二、理事会领导层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任职期间本协会理事发扬慈悲济世精神,任劳任怨、同心同德、统一公益思想战线,积极开展日常献爱心公益工作。
三、协会领导微信群为唯一官方群,原则上只谈工作,研究工作的过程和公益活动细节,不对外传播,因故不参会领导可信息表决其意见后实施,协会决策及研究工作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理事会议,公益活动内容也可以是在协会微信群或是QQ群里表决。研究通过后以协会名义统一发布实施。
四、凡是需要审定的协会各类管理制度及草案,在协会综合管理部、微信群发布,公示时间为3天,公开征求理事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不发表意见和建议者视为同意。3天后,以协会名义公开发布实施,具有法律效力。
五、本协会执行会长、会长、秘书长可签发文件,协会领导可提名本协会会员有能力、肯吃苦、工作认真、有爱心敬业精神得理事加入管理层,对社会公益个人团体可发展吸收进入本理事会。
六、本协会在业务范围内可与其同性质公益团体联办活动,其参与公益活动内容需经全体领导层民主表决,个人决议不代表本协会意见。
七、协会理事如果一年内不参加本团体任何爱心公益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撤销其档案,自动退会的代表及理事同时失去代表及理事身份。
八、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制度》、损坏协会名誉在社会上照成不良影响者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追求其法律责任。
九、综合管理部为协会日常办公服务的管理部门,本协会高举爱国旗帜,维护民族团结,不定期开展爱国题材党政思想教育学习,接受主管部门锡市民政局监督指导,本协会口号:爱心献社会、公益暖人心。
本协会理事制度解释权归《锡林爱心公益协会》所有,本制度即发布日起实施!
锡林爱心公益协会会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锡林爱心公益协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为促进会员参加公益活动的规范发展,保障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协会会员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登记,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业余的时间合理安排,自愿提供爱心服务,自愿参与协会组织的爱心公益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是协会会员提供服务的登记管理部门,建立协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健全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公益事业研究培训、及传统文化教育等相关领域的学习;
第二章 登记
第四条 申请成为锡林爱心公益协会会员的基本条件须承担以下义务:
一、年满十八周岁,或低于十八周岁但经监护人书面同意,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高尚奉献爱心精神;具备参加协会会员服务活动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对协会服务工作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具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协会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协会形象;认同锡林爱心公益协会的宗旨与理念;保守在协会会员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秘密和其他受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协会会员制度》约定的义务,完成协会会员服务工作;退出会员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杜绝任何以协会会员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众道德的活动或行为;
四、本协会会员服务对象:社会弱势群体,特困家庭等。本协会为会员提供优先便利献爱心公益服务;会员服务活动中遇到问题可请求本协会帮助解决;
第三章、招募相关需求:
第五条、开展公益活动需求志愿服务者的部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招募需求,内容包括:部门岗位设置说明、协会会员职责描述、会员服务期限、会员到岗时间。协会会员招募流程主要包括:发布招募信息、申请人报名、材料审核、面试、背景审核、发出录用通知等步骤。凡符合协会会员申请基本条件者,通过以下几个步骤登记确认:
一、 申请者可直接到协会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并填写《锡林爱心公益协会会员注册登记表》;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提出申请的人士,可前往协会领取《协会会员注册登记表》,填妥后送至协会。
二、 综合管理部初步审阅志愿者资料,并将符合志愿者服务要求的人员资料交由需求部门确定。一起与申请者面谈,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为“锡林爱心公益协会会员” 协会会员,会员须根据自身意愿和条件确定服务工作,至少选择一个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会员服务工作。如在资料审查或背景调查过程中发现情况不属实者,协会一律不予录用。
本协会会员制度解释权归《锡林爱心公益协会》所有,本制度即发布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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